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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09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市直企业(集团)及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全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现将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关于2009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09]6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呼市地区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报名需提交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式两份,1.5寸白底彩照四张。
二、申报级别:五级至一级(初级至高级技师),每个职业工种最高级别的规定参见内劳社办字[2009]64号文件的附件一。
申报工种:依据本通知转发文内劳社办字[2009]64号文件。
申报条件:
1、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职业资格的申报条件依据本通知转发文内劳社办字[2009]64号文件;
2、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高级工职业资格:
1)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即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061231日前),经本职业高级工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经本职业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中级工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中级工职业资格: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初级工职业资格(五级)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3年以上,经本职业初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试点单位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
为了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探索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技能为核心,以高技能人才评价为重点的企业人才评价模式,凡属企业技师带动计划试点单位的在职职工在同一专业岗位工作满15年可申报技师(二级),在同一专业岗位工作满10年可申报高级工(三级),其它级别的申报条件可按本文件执行。
七家试点单位分别是:
众环集团、大唐托电、伊利集团、自来水公司、煤气化总公司、TCL王牌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托县金河公司。
三、各旗县区有关单位确定申报人数后,由负责人事劳资的工作人员于2009421日至2009515日到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申领申请表;个人可直接于2009421日至2009515日到我局培训就业科申领申请表。
四、各旗县区及有关单位对申报者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送我局培训就业科复审。个人报名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培训就业科。
报送时间:2009511日—200966
五、报名地点: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407
联系人:武瑞平、崔映雪
联系电话:4815475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2009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劳资)部门,中、区直企业(集团)及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我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使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的评价,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正确引导企业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本着“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评、单位聘任”的原则,决定在全区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全区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及社会人员均可参加此次考评。
   (二)此次考评工种为《2009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职业(工种)明细》(附件一)中所列工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良好职业道德。
   (二)申报各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的条件:
    1、技师职业资格(二级)
    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即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06年12月31日前),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
    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即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06年12月31日前),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技师、高级技师时,年限、资历可放宽至两年(即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07年12月31日 前):
1、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2、本职业自治区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3、本职业自治区级一类技能竞赛前10名或二类技能竞赛前6名;
    4、本职业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或科技进步三等奖(含)以上奖项获得者;
    5、近五年内在专业技术方面曾受过自治区政府表彰或近三年内在专业技术方面曾受过盟(市)公署(政府)表彰的先进人物。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职业资格考评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1.5寸白色背景照片4张,报名表一式两份,有关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各种证明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报技师考评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专业技术总结,并用A4纸打印。
    (三)申报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专业技术总结,培训结束后统一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技术论文,并分别用A4纸打印。
    (四)符合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条件的人员,须认真填写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附件二),此表不得复印,一式两份,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所在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申报表一份留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技师、高级技师合格者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合格人员名册及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上须有审核部门盖章及审核、经办人签字。
自治区委办厅局的申报工作,可由自治区主管部门将本单位(系统)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册及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上须有审核部门盖章及审核、经办人签字。
各行业可根据《2009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职业(工种)明细》组织本行业、本系统职工参加此次考评。
    (五)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各盟市、自 治区直属单位或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培训、鉴定及考评。
    四、考评内容、方式
    根据国家考核有关规定,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考评分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项。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两项成绩均达60分以上者,方可参加综合评审。经综合评审通过者,可获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理论或技能成绩其中一项不合格者,在一年内可参加一次补考,综合评审未通过者在下一年度可直接申报鉴定。
综合评审突出对技能运用及所做贡献的评价,重点考核工作业绩、技术革新、传授技艺及职业道德。综合评审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各职业(工种)专家,成立相应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培训、鉴定机构的确认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技师、高级技师申报人员,参加相应级别的职业培训。各培训单位在进行考前培训时按如下标准执行:技师120课时;高级技师100课时,其中理论培训课时占40%,实际操作课时占60%(个别工种可根据职业标准适当增减课时)。
经培训合格后,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 的人员,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进行考评。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就地、就近和方便考生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参加培训、鉴定人员情况及培训、鉴定机构的分布情况,推荐考前培训、鉴定单位,于6月20日前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和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统一公布。
    六、收费与证书核发
    报名费、培训费、鉴定费、评审费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的函》(内发改费字[2008]1217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综合评审通过的技师、高级技师人员,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时间安排
    2009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的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9日至6月9日。各地区、各单位在2009年6月20日前,用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配发的软件,将报名数据及相关材料一并上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理论、笔试技能考试时间为2009年8月22日;
    技能实操考试时间从2009年8月23日开始。
 
 
 
 
附件一
2009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职业(工种)明细
职  业
工  种
级 别
制图员
(3-01-02-06)
制图员
2 级
保安员
(3-02-02-01)
 
1、2级
话务员
(3-03-02-02)
话务员
2 级
电信机务员
(3-02-03-01)
电报机务员
微波机务员
卫星地球站机务员
载波机务员
短波机务员
移动通信机务员
长途线务员
电缆线务员
市话线务员
机线员
1、2级
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3-03-03-03)
 
2 级
营业员
(4-01-01-01)
商品营业员
2 级
出版物发行员
(4-01-02-02)
音像发行员
图书发行员
2 级
采购员
(4-01-03-01)
商品采购员
物资进货员
1、2级
中式烹调师
(4-03-01-01)
中式烹调师
1、2级
中式面点师
(4-03-01-02)
中式面点师
1、2级
西式烹调师
(4-03-02-01)
西式烹调师
1、2级
西式面点师
(4-03-02-02)
西式面点师
1、2级
调酒师
(4-03-03-01)
调酒师
1、2级
餐厅服务员
(4-03-05-01)
餐厅服务员
1、2级
社会体育指导员
(4-04-03-01)
 
2 级
体育场地工
(4-04-03-02)
体育场地工
1、2级
保健按摩师
(4-04-03-04)
按摩师
足部按摩师
1、2级
锅炉操作工
(4-07-03-04)
热力运行工
供热仪表工
热力司炉工
专用供热工
2 级
美容师
(4-07-04-01)
美容师
1、2级
美发师
(4-07-04-02)
美发师
1、2级
摄影师
(4-07-05-01)
摄影师
1、2级
眼镜验光员
(4-07-06-01)
眼镜验光员
1、2级
眼镜定配工
(4-07-06-02)
眼镜修理工
眼镜加工工
2 级
洗衣师
(4-07-07-01)
洗衣师
织补师
烫衣师
1、2级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4-07-10-01)
家用视频设备维修工
家用音频设备维修工
1、2级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4-07-10-02)
制冷设备维修工
家用电热器与电动器具维修工
1、2级
蔬菜园艺工
(5-01-03-01)
蔬菜工
1、2级
花卉园艺工
(5-01-03-02)
育苗工
花卉工
绿化工
1、2级
林木种苗工
(5-02-01-01)
林木种苗工
1、2级
家畜饲养工
(5-03-01-01)
家畜饲养工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工
挤奶工
放牧工
驯马工
剪毛工
1、2级
家畜繁殖工
(5-03-01-02)
畜禽繁殖工
畜禽育种工
冷冻精液制作工
1、2级
家禽饲养工
(5-03-02-01)
家禽饲养工
特种禽类饲养工
1、2级
家禽繁殖工
(5-03-02-02)
孵化工
畜禽繁殖工
畜禽育种工
1、2级
兽医化验员
(5-03-05-02)
兽医化验员
1、2级
草地监护员
(5-03-06-01)
草地植保工
1、2级
牧草工
(5-03-06-02)
牧草种子繁育工
牧草种子检验工
牧草栽培工
草地培育工
牧草产品加工工
2 级
草坪建植工
(5-03-06-03)
草坪检测工
草坪建植工
草坪管护工
1、2级
沼气生产工
(5-99-02-01)
沼气生产工
1、2级
地勘钻探工
(6-01-01-01)
 
1、2级
水文地质工
(6-01-01-05)
 
1、2级
样品制备工
(6-01-01-08)
 
1、2级
岩土工程地质工
(6-01-01-99)
 
1、2级
车工
(6-04-01-01)
车工
数控车床工
1、2级
铣工
(6-04-01-02)
铣工
数控铣床操作工
1、2级
磨工
(6-04-01-04)
磨工
1、2级
镗工
(6-04-01-05)
镗工
数控镗工
1、2级
加工中心操作工
(6-04-01-08)
加工中心操作工
1、2级
铸造工
(6-04-02-01)
 
铸造工
1、2级
锻造工
(6-04-02-02)
锻造工
1、2级
焊工
(6-04-02-05)
电焊工
气焊工
1、2级
金属热处理工
(6-04-02-06)
热处理工
1、2级
冷作钣金工
(6-04-04-01)
冷作工
钣金工
1、2级
装配钳工
(6-05-02-01)
钳工
装配钳工
1、2级
工具钳工
(6-05-02-02)
工具钳工
1、2级
锅炉设备装配
(6-05-03-03)
锅炉设备装配
1、2级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
医用电子仪器调试工
1、2级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6-05-06-08)
电工、电路仪器仪表装调工
1、2级
机修钳工
(6-06-01-01)
乳品设备保全工
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
农机修理工
机修钳工
工程机械修理工
泵站机电设备维修工
化工检修钳工
筑路机械修理工
印刷机械维修工
1、2级
汽车修理工
(6-06-01-02)
摩托车维修工
汽车维修工
1、2级
钻掘设备维修工
(6-06-01-99)
 
1、2级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6-06-02-03)
 
1、2级
变电站值班员
(6-07-03-02)
变电站值班员
1、2级
电气实验员
(6-07-04-12)
电气试验工
1、2级
抄表核算收费员
(6-07-05-3)
抄表核算收费员
2 级
装表接电工
(6-07-05-04)
装表接电工
1、2级
农网配电营业工
(6-07-05-06)
农网配电营业工
2 级
维修电工
(6-07-06-05)
农机电器设备修理工
电工
维修电工
电工电路仪器仪表装调工
化工检修电工
印刷电气维修工
1、2级
服装制作工
(6-11-01-04)
服装设计定制工
2 级
手工木工
(6-15-03-01)
木工
2 级
有线广播电视机线员
(6-19-03-04)
有线广播机务员
有线广播线务员
1、2级
凸版制版工
(6-20-01-02)
校对工
计算机排版工
1、2级
平版印刷工
(6-20-02-01)
平版印刷工
1、2级
网版制版工
(6-20-02-02)
 
1、2级
装饰美工
(6-21-08-01)
商业美工
装饰美工
1、2级
砌筑工
(6-23-02-01)
砌筑工
瓦工
2 级
钢筋工
(6-23-04-01)
钢筋工
2 级
防水工
(6-23-06-01)
防水工
沥青加工工
2 级
装饰装修工
(6-23-07-01)
抹灰工
建筑油漆工
金属门窗工
1、2级
机械设备安装工
(6-23-10-01)
工程安装钳工
管道工
安装起重工
起重机安装工
挖掘机安装工
1、2级
电气设备安装工
(6-23-10-02)
工程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
电梯安装维修工
1、2级
管工
(6-23-10-03)
下水道工
下水道养护工
管工
1、2级
汽车驾驶员
(6-24-01-01)
汽车驾驶员
2 级
起重工
(6-24-05-02)
安装起重工
2 级
 
化学检验工
(6-26-01-01)
电厂水化验员
水质检验工
分析工
化学分析工
煤气化验工
化学检验工
1、2级
食品检验工
(6-26-01-08)
食品检验工
乳品检验工
1、2级